因李康经理助理2020年调入华州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国电信渭南(2019)55号关于印发渭南分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周转住房管理问题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精神。根据文件精神,租赁周转住房费用标准不高于1******居住人承担,供暖等费用可由单位承担。
经在县城周边多处询价比对后,准备继续承租华州渭南市华州区南山公馆小区22栋1单元202室作为分公司经理助理李康同志宿舍使用,房屋使用面积为96.76平方米,供应商:张彩娟,房租费报价12000元/年。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朱富秦、贾鹏、秦涛、三人组成的谈判小组,进行续租谈判,最终谈判年租金为******居住人承担。供暖等费用可由单位承担。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