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居住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本调查地块原为杨家庄村和越家庄村集体农用地,2009年以前杨家庄村和越家庄村的农田,主要种植小麦,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5年4月30日18栋中低层竣工,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2018年-2020年地块北侧建成3栋高层住宅。截止2024年9******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周边企业对本调查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影响较小。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
******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